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耐压试验和泄漏试验
时间:2020-06-12 点击量:
 
 
工业管道许可证第五节  耐压试验和泄漏试验
 
第八十八条 管道的耐压试验应当在热处理、无损检测合格后进行。耐压试验一般采用液压试验,或者按照设计文件的规定进行气压试验。如果不能进行液压试验, 经过设计单位同意可以采用气压试验或者液压-气压试验代替。脆性材料严禁使用气体进行耐压试验。
对于 GC3 级管道,经过使用单位或者设计单位同意,可以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条件下,结合试车,按照 GB/T20801 的规定,用管道输送的流体进行初始运行试验代替耐压试验。
第八十九条 液压试验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 一般使用洁净水,当对奥氏体不锈钢管道或者对连有奥氏体不锈钢管道或者设备的管道进行液压试验进,水中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 0.005%,如果对管道或者工艺有不良影响,可以使用其他合适的无毒液体,当采用可燃介质进行试验时,其闪点不得低于 50℃;
(二) 试验时的液体温度不得低于 5℃,并且高于相应金属材料的脆性转变温度;
(三) 承受内压的管道除本第(五)项要求外,系统中任何一处的液压试验压力均不

低于 1.5 倍设计压力,当管道的设计温度高于试验温度时,试验压力不得低于公式
(1)的计算值,当 PT 在试验温度下产生超过管道材料屈服强度的应力时,应当将试验压力 PT 降至不超过屈服强度时的最大压力;

(四) 承受外压的管道,其试验压力应当为设计内、外压差的 1.5 倍,并且不得低于 0.2MPa;
(五) 当管道与宣传品作为一个系统统一进行液压试验,管道试验压力小于或者等于容器的试验压力时,应当按照管道的试验压力进行试验,当管道试验压力大于容器的试验压力,并且无法将管道与容器隔开、同时容器的试验压力大于或者等于按本条第(三)项计算的管道试验压力的 77%时,经过设计单位同意,可以按容器的试验压力进行试验;
(六) 夹套管内管的试验压力按照内部或者外部设计压力的高者确定,夹套管外管的试验压力按本条第(三)项确定;
(七) 试验缓慢升压,待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 10min,再将试验压力降至设计压力,保压 30min,以压力不降、无渗漏为合格;
(八) 试验时必须排净管道内的气体,试验过程中发现泄漏时不得带压处理,试验结束排液时需要防止形成负压。
第九十条 气压试验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 试验所用的气体为干燥洁净的空气、氮气或者其他不易燃和无毒的气体;
(二) 严禁使试验温度接近金属的脆性转变温度;
(三) 试验时装有超压泄放装置,其设定压力不得高于 1.1 倍试验压力或者试验压力加 0.34MPa(取其较低值);
(四) 承受内压钢管以及有色金属管道的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 1.15 倍;
(五) 试验前必须用试验气体进行预试验,试验压力为 0.2MPa;
(六) 试验时,应当逐步缓慢增加压力,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的 50%时,如未发现异常或泄漏现象,继续按试验压力的 10%逐级升压,直至试验压力,然后将压力降至设计压力进行检查,以发泡剂检验不泄漏为合格,试验过程中严禁带压紧固螺栓。
第九十一条 液压-气压试验应当满足第八十八条的要求,并且被液体充填部分管道的压力应当不大于第八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
第九十二条 现场条件不允许使用液体或者气体进行耐压试验的管道,在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后,可以采取替代性试验。替代性试验应当同时满足以下要求要求:
(一) 凡未经过液压或者气压试验的管道受压元件焊接接头,包括制造管道和管件的焊接接头、纵向焊接接头以及螺旋焊焊接接头均进行 100%的渗透检测或者 100% 超声检测合格,其他未包括的焊接接头进行 100%的渗透检测或者磁粉检测合格;
(二) 按照 GB/T20801 的规定进行管道系统的柔性分析;
(三) 管道系统采用敏感气体或者浸入液体方法进行泄漏试验,试验要求需要在设计文件中明确规定。
第九十三条 输送极度危害、高度危害流体以及可燃流体的管道应当进行泄漏试验。泄漏试验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 试验在耐压试验合格后进行,试验介质宜采用空气,也可以按照设计文件或者相关标准的规定,采用卤素、氨气或者其他敏感气体进行较低试验压力的敏感性泄漏试验;
(二) 泄漏试验检查重点是阀门填料函、法兰或者螺纹连接处、放空阀、排气阀、排水阀等;
(三) 泄漏试验时,压力逐级缓慢上升,当达到试验压力,并且停压 10min 后, 用涂刷中性发泡剂的方法,巡回检查所有密封点,以不泄漏为合格。
第九十四条 管道耐压试验合格后,应当按照 GB/T20801 和设计文件的规定进行吹扫或者清洗,吹扫时应当设置禁区。清洗排放的污水和废液不得污染环境,排放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
第九十五条 管道耐压试验和泄漏试验合格,方可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管道的防腐、绝热、标记,进行竣工验收。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