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安全保护装置要求
时间:2020-06-12 点击量:
 
 
工业管道许可证第七章  安全保护装置
第一节    基本要求
第一百二十五条 压力管道所用的安全阀、爆破片装置、阻火器、紧急切断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以及附属仪器或者仪表应当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制造安全泄放装置
(安全阀、爆破片装置)、阻火器和紧急切断装置用紧急切断阀等安全保护装置的单位必须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第一百二十六条 安全保护装置以及附属仪器仪表的设计、制造和检验,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及其相应标准的要求。
第一百二十七条 安全泄放装置用于防止管道系统发生超压事故,其控制仪器或者仪表和事故连(联)锁装置不能代替安全泄放装置作为系统的保护设施。在不允许安装安全泄放装置的情况下,并且控制仪表和事故连(联)锁装置的可靠性不低于安全泄放装置时,则控制仪表和事故连(联)锁装置可以代替安全泄放装置作为系统的保护设施。
第一百二十八条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当设置安全泄放装置: 
(一) 设计压力小于系统外部压力源的压力,出口可能被关断或者堵塞的容器和管道系统;
(二) 出口可能被关断的窖式泵和压缩机的出口管道;
(三) 因冷却水或者回流中断,或者再沸器输入热量过多引起超压的蒸馏塔顶气相管道系统;
(四) 因不凝气积聚产生超压的容器和管道系统;
(五) 加热炉出口管道,如果设有切断阀或者调节阀时,该加热炉与切断阀或者调节阀之间的管道;
(六) 因两端切断阀关闭受环境温度、阳光辐射或者伴热影响产生热膨胀或者汽化的管道系统;
(七) 放热反应可能失控的反应器出口切断阀上游的管道;
(八) 凝汽式汽轮机设备的出口管道;
(九) 蒸汽发生器等产汽设备的出口管道系统;
(十) 低沸点液体(液化气等)容器出口管道系统;
(十一)    管程可能破裂的热交换器低压侧出口管道;
(十二)    减压阀组的低压侧管道;
(十三)    设计认为可能产生超压的其他管道系统。
第一百二十九条 当采用安全阀不能可靠工作时,应当改用爆破片装置,或者采用爆破片与安全阀组合装置。采用组合装置时,应当符合 GB 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附录 B 的有关规定。爆破片与安全阀串联使用时,爆破片在动作中不允许产生碎片。
第一百三十条  以下放空或者排气管道上应当设置放空阻火器:
(一) 闪点低于或者等于 43℃,或者物料最高工作压力高于或者等于物料闪点的储罐的直接放空管(包括包括带有呼吸阀的放空管道);
(二) 可燃气体在线分析设备的放空总管;
(三) 爆炸危险场所内的内燃发动机的排气管道。
第一百三十一条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一般应当在管道系统的指定位置设置管道阻火器:
(一) 输送有可能产生爆燃或者爆轰的混合气体管道;
(二) 输送能自行分解导致爆炸,并且引起火焰蔓延的气体管道;
(三) 与明火设备连接的可燃气体减压后的管道(特殊情况可设置水封装置);
(四) 进入火炬头前的排放气管道。
第一百三十二条  可燃液化气或者可燃压缩气储运和装卸设施、重要的气相或者液相管道应当设置紧急切断装置。
紧急切断装置包括紧急切断阀、远程控制系统和易熔塞自动切断装置。远程控制系统的关闭装置应当装在人员易于操作的位置,易熔塞自动切断装置应当设在环境温度升高至设定温度时,能自动关闭紧急切断阀的位置。

第二节  安全泄放装置(安全阀和爆破片装置)
 
第一百三十三条  安全泄放装置(包括安全阀和爆破片装置)的设计、制造和检验应当分别符合《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 GB         150 规定。
安全泄放装置的计算参见附件 E。
第一百三十四条  安全泄放装置(安全阀和爆破片装置)相关压力的确定应当符合 GB/T20801 的要求。
第一百三十五条 安全阀的泄漏(密封)试验压力应当大于管道系统的最大工作压力,爆破片装置的最小标定爆破压力应当大于 1.05 倍的管道系统最大工作压力。所选用安全阀或者爆破片装置的额定泄放面积应当大于安全泄放量计算得到的最小泄放面积。
第一百三十六条 爆破片的爆破压力允差按 GB 567—1999《爆破片和爆破片装置》表 1 规定,或者按照设计技术要求规定。爆破片的检查、抽样及其爆破试验应当符合 GB  567 中 4.1、4.2 的要求。
第一百三十七条  可燃、有毒介质的管道,应当在安全阀或者爆破片装置的排出口装设导管,将排放介质引至集中地点,进行妥善安全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大气。
第一百三十八条  爆破片装置产品上应当标有永久性标志,永久性标志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 制造单位名称、制造许可证编号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标志;
(二) 爆破片的批次编号、型号、型式、规格(泄放口公称直径)、材质、适用介质、爆破温度、标定爆破压力或者设计爆破压力、泄放侧方向;
(三) 夹持器型号、规格、材质以及流动方向;
(四) 检验合格标志、监检标志;
(五) 制造日期。
第一百三十九条  爆破片产品必须附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质量证明书除符合本规程第十八条的一般要求(适用的)外,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永久性标志的内容;
(二)  制造依据的标准; 
(三)  制造范围和爆破压力允差;
(四)  检验报告(包括爆破试验报告);
(五)  其他特殊要求。
 
第三节  阻火器与紧急切断阀
 
第一百四十条  阻火器产品上应当设置金属铭牌,金属铭牌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  制造单位名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编号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标志;
(二)  型号、型式、规格;
(三)  产品编号;
(四)  阻火性能(爆炸等级、安全阻火速度等);
(五)  气体流量和压力降;
(六)  阻火侧方向(仅对于单向阻火器);
(七)  适用气体名称、温度;
(八)  公称压力;
(九)  检验合格标志、监检标志;
(十)  制造日期。
第一百四十一条  阻火器产品必须附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质量证明书除符合本规程第十八条的一般要求(适用的)外,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铭牌上的内容;
(二)  制造依据的标准;
(三)  检验报告;
(四)  其他的特殊要求。
第一百四十二条  紧急切断阀产品的阀体上应当设置金属铭牌,金属铭牌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  制造单位名称、制造许可证编号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标志;
(二)  型号;
(三)  公称压力、公称直径;
(四)  产品编号;
(五)  适用介质、温度;
(六)  额定流量、关闭响应时间;
(七)  易熔塞熔融温度;
(八)  检验合格标志、监检标志;
(九)  制造日期。
第一百四十三条  紧急切断阀产品必须附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质量证明书除符合本规程第十八条的一般要求(适用的)外,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铭牌上的内容;
(二)  制造依据的标准;
(三)  检验报告;
(四)  其他的特殊要求。
 
第四节  安    装
 
第一百四十四条  安全阀安装时,应当满足《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并且符合以下要求:
(一) 压力管道与安全阀之间的连接管和管件的通孔,其截面积不得小于安全阀的进口截面积,其接管应当短而直,安全阀入口管道的压力降小于安全阀设定压力的 3%;
(二) 安全阀出口管道设计需要考虑各种型式安全阀的背压限制规定,防止背压对安全阀开启性能和泄放量的影响;
(三) 往复式压缩机排出管道上安装安全阀(爆破片装置)时,需要在紧靠压缩机处设置脉动阻尼器或者孔板,脉动阻尼器或者孔板至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的直管段距离至少应当为 10 倍管道公称直径;
(四) 安全阀入口、出口管道和支架的设计与安装需要考虑安全阀自重、泄放反作用力、热应力、机械应力、振动应力以及其他外部荷载的作用,安装时需要将应力减少至最低的程度;
(五) 考虑低沸点液体(液化气等)降压闪蒸导致骤冷引起管道材料低温脆裂的作用;
(六) 管道与安全阀(爆破片装置)之间一般不宜设置切断阀。第一百四十五条        爆破片装置安装时,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 爆破片装置的入口管短而直、管径不小于爆破片的公称直径;
(二) 爆破片装置的出口管有足够的支撑,考虑破裂时的反作用力和振动,出口管的管径要保证管内流速不大于 0.5 马赫数;
(三) 爆破片安装在相应的夹持器上,并且按照泄放侧箭头方向安装爆破片,安装时,爆破片保持清洁完好;
(四) 爆破片装置单独使用时,爆破片装置的入口管需要设置全通径的切断阀,以便更换爆破片用,切断阀在全开启状态锁定或者铅封;
(五) 爆破片装置与安全阀串联使用时,在爆破片与安全阀之间设置压力表或者压力形状,以及放空阀、过流阀或者报警指示器;
(六) 安装爆破片时,采用扭矩扳手,按制造单位安装说明中的安装扭矩数据表, 按对角线均匀紧固螺栓;
(七) 未经制造单位同意,不得在爆破片两侧加装垫片、保护膜或者涂层。第一百四十六条 阻火器安装时,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 管端型放空阻火器的放空端安装防雨帽;
(二) 工艺物料含有颗粒或者其他会使阻火元件堵塞的物质时,在阻火器进、出口安装压力表,监控阻火器的压力降;
(三) 工艺物料含有水汽或者其他凝固点高于 0℃的蒸汽(如醋酸蒸汽等),有可能发生冻结的情况,阻火器设置防冻或者解冻措施,如电伴热、蒸汽盘管或者夹套和定期蒸汽吹扫等,对于水封型阻火器,可以采用连续流动水或者加防冻剂的方法防冻;
(四) 阻火器不得靠近炉子和加热设备,除非阻火元件温度升高不会影响其阻火性能;
(五) 单向阻火器安装时,阻火侧朝向潜在点火源。
 
第五节  检验和维修
 
第一百四十七条  安全保护装置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安全保护装置的定期检验按照压力管道定期检验等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
第一百四十八条 进行安全阀在线检测和压力调整时,使用单位的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到场确认。检测和调整合格的安全阀应当加铅封。检测和调整装置用压力表的量程应当为整定压力的 1.5~3.0 倍,精度应当不低于 1.0 级,而且压力表前不得装阻尼器。在检测和调整时,应当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一百四十九条  安全阀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当停止使用并且立即更换:
(一) 选型错误,性能不符合要求;
(二) 超过校验有效期或者铅封损坏;
(三) 阀芯和阀座密封面损坏;
(四) 导向零件、调节圈锈蚀严重;
(五) 阀芯与阀座粘死或者弹簧严重腐蚀、生锈;
(六) 附件不全;
(七) 历史记录丢失。
第一百五十条  爆破片装置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当立即更换:
(一) 超过规定使用期限;
(二) 标定爆破压力和工作温度不符合运行要求;
(三) 超过最大泄放压力而未爆破。
第一百五十一条 管道用压力表、温度计以及其他仪器仪表的精度等级、量程、安装位置等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要求。

摘自《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